备注: 我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录取规则:对进档考生实行“专业志愿优先”的办法安排专业;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,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,若专业分相同,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,文化成绩相同时,依次按语文、外语、综合、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。(公布分数均为专业成绩分数,投档最低分为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该省份投档原则生成的最低分数)
备注: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:对进档考生实行“专业志愿优先”的办法安排专业;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,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,若专业分相同,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,文化成绩相同时,依次按语文、外语、综合、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。(公布分数均为专业成绩分数,投档最低分为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该省份投档原则生成的最低分数)
备注:我校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:对进档考生实行“专业志愿优先”的办法安排专业;音乐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,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,若专业分相同,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,文化成绩相同时,依次按语文、外语、综合、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。(公布分数均为专业成绩分数,投档最低分为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该省份投档原则生成的最低分数)
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:
对进档考生实行“专业志愿优先”的办法安排专业。
1、对于我校招收的艺术类考生,我校使用各生源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。
2、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(市、自治区)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线后,依据生源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,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,若专业成绩相同,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,文化成绩相同时,依次按语文、外语、综合、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。
3、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,艺术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。